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

时间:2024-03-12 17:15:50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在如今社会上还存在一些非婚生子的情况,然而等孩子出生以后就会面临孩子落户问题情况。落户在法律上也有规定,以下了解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1

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户的意思是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缴费后,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委托,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证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2

1、非婚生子女其实可以随母亲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必须要拿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孩子申报登记。

2、若孩子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话,你就要持派出所给到的一份亲子鉴定证明,再到司法部门进行做亲子鉴定证明表,之后在带上亲子鉴定书和一些各种证明与材料再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上报登记信息。

3、在我国婚姻法上就有规定非婚生子女都可以享用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因此这时千万不能够加以危害与歧视非婚生子女。而这一条规定也保障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都拥有相同权利,但需要先上户口这就是公民权利,而且孩子的户口也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教育和未来发展,因此规定刚出生的小孩子就必须要上户口,如果没有户口的就不可以享用基本公民权益。

小孩上户口要提供哪些材料

1、小孩第一次上户口需要的材料都是按照我国户口登记相关规定的,刚出生一个月左右的婴儿,要户主或亲属到婴儿长期住的地方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孩子的出生登记,在上报时必须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若出生证明丢失了,那么就要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进行在补办以后才能再办理。

2、还要提供婴儿父亲与母亲的户口簿,两人的结婚证,两人的身份证和生育部门开具的生育服务证,有了这些材料以后才能顺利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是在港,澳,台或者是在国外出生的孩子,一定要出示国外医疗机构开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翻译机构出示的出生证明翻译文件以及护照证件,父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等以后才能给孩子办理上户问题。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3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包括哪些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规定,办理入户登记母亲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入户登记书面申请书,可以在办公大厅或者当地的网站下载;

2、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因为是非婚生子女,因此不需要提供结婚证;

3、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亲子鉴定证明,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亲子鉴定证明主要指的是,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证明,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此项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非婚生子女的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等。

非婚生子女如何认领

非婚生子女认领是指通过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的法律行为。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一般适用于非婚生子女无法准正的情形。非婚生子女认领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认领,一种是强制认领。

1、自愿认领,自愿认领是指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自愿认领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抚养的事实而产生。自愿认领一般要求以一定的方式进行,为要式行为。

2、强制认领,强制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自动认领时,有关当事人以充分的证据诉至法院,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确认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之间的血缘关系。强制认领的根本目的在于制裁逃避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强制认领以非婚生子女与认领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为前提,因此,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强制认领的发生原因和事实,如证明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与生母存在同居事实,或通过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等。提起强制认领的请求权人一般是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非婚生子女本人。有的国家还规定了强制认领的诉讼时效,大多数国家规定为一年,有的国家则规定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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